| 校属各单位: |
由于我校办学规模巨大、教职员工人数众多,学校内部单位和职工与校外单位涉讼案件时有发生,学校因此不断收到国家司法机关要求学校协助执行的各类司法裁决书。为了维护我校稳定与和谐的工作秩序,避免司法裁决所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与学校无理纠缠、扰乱学校工作秩序,同时为了避免因学校协助执行不力而被司法机关强制执行或处罚,学校各单位有必要在处理这类司法裁决书、履行相关法律义务时共同合作,协作办理。现就有关协作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
1.校依法治校办公室负责签收以"武汉理工大学"为被送达人的各类司法文书,根据司法文书所涉及事项签署意见后送交相关部门协助执行。 |
2.对涉及学校职工工资等收入的执行事项,人事处负责核定被执行人的身份,注明该职工工资号;计财处根据人事处确认的职工工资账号,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号告知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通过开户银行强制执行。 |
3.对涉及武汉理工大学为被执行人的司法文书,由依法治校办送学校主管领导签署意见,计财处根据学校领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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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与涉案有关的校内单位的责任承担问题,由校内相关部门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
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0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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